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心得体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文?

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心得体会

1、不准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

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不准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

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国有企业领导人任免制度?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 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有关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二)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五)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

扩展资料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为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事业单位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廉洁从业规定:

  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

  (二)违反规定决定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借贷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办、销售、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相关法律手续,用企业资产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七)偷逃国家税费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家税费,隐瞒、截留国有资本收益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有资本收益;

  (八)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返回顶部
首页
微信
电话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