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什么?
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实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区别于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营利与非营利主要应从两点来区分:一、看其宗旨和目的。
二、是从财务管理和财产分配体制上来区分。
非营利事业单位有哪些?
我国非营利事业单位有如下单位:
1、教育事业单位,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2、卫生事业单位,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3、文化事业单位,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4、科技事业单位,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5、体育事业单位,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6、劳动事业单位,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7、民政事业单位,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8、社会中介服务业单位,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哪些?
我国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按照设立的法律依据,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1)、民办非企业型机构,其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这也是我国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主体。爱心妈妈高淑珍为残障儿童申请成立的特殊教育学校就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2)、基金会项目型机构,其成立的法律依据 是《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而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不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但目前国内很多基金会纷纷开展了一些历时数年的“项目”,这些项目有明确的目标、确定的人员、稳定的资金和一定的组织形式,虽然没有注册,但俨然就是一个个社会服务机构。比如,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项目,就是由著名记者王克勤于2012年3 月发起的,专项救治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缺失救助与关心的中国600万尘肺病农民,该项目已吸引了一批社会工作者参加。
(3)、社会团体型机构,其成立的法律依据是《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法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条例》设立的,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这里所说的社会团体是指以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等命名的体制外组织,而不包括工青妇等体制内群众团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哪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