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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