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有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亏损或者债务应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承担责任如下: 《刑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十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对其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
事业单位车辆如何划转到国企名下?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行为。
因此,事业单位车辆如何划转到国企名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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