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财政部职工福利费核算办法?
在执行新企业财务通则和准则前,财政部发过一个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由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改为按实际发生额分析计入成本费用的通知。14%为允许税前列支的界限。
财政部还发布过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更多的职工福利费核算是由《企业会计准则一一职工薪酬》及其指南和讲解进行规范的。
国有企业职工可以发放住房补贴吗?
住房补贴要算入工资总额。
————————————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国企退休职工住房补贴?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 )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企业退休职工房屋补贴政策是什么
关于给予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文件依据
一、国资厅发分配[2006]3号文件,不但没有禁止发放住房补贴,而且要求参照所在地单位公务员标准执行,取消住房补贴是违背政策规定的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核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6]3号)文件中对于住房补贴有明确的要求:参照所在地单位公务员标准,并结合本企业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确定。
2、《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执行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规定。
二、国务院规定房改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份的不同,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不能做为不发的理由
答:国企职工上班期间每月都从工资中扣掉9%或12%的住房补贴,同时单位也给补12%的住房补贴。
这些钱日积月累,当你买房或父母子女买房时,凭购房发票等可以提取你的公积金,有的单位职工大病也可提取,如不提取或提取不完,当职工退休后可一次性提取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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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 关于给予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文件依据一、国资厅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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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规定房改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份的不同,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不能做为不发的理由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字...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鲁财综字[200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