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方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方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预缴?
谢邀!对房地产而言,营改增前一直是以预售款作为计税依据来预征企业所得税的,而营改增后,此预售款包含增值税,待到交房结算时才会体现出来并确定营业收入。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收账款含有增值税,但对如何从预收账款换算为预售阶段的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明确。 土地增值税从本质来说也是一种所得税,我们可以参考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预收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即从企业所得税角度, 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收入=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房地产是个比较独特的行业,由于有预售的情况,在事实上形成了收入,而又由于房地产行业成本的滞后性,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计税成本,容易造成收入与成本的不匹配。故而,以前每年国税总局都会出台一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文件,不知是不是巧合,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与成本的不匹配,所以在项目竣工前,税务局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给出一个毛利率,记得我们在以前是15%,后来调增为25%。 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 开发企业开发、建行的住宅、商业用户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诗篇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进行调整。房企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填写3%的预征率,并按照预征率预缴税款,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收取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同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按照相关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补征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取得的预售收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核心就是成本的核算,而成本核算的核心就是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有了这个毛利率,得出了成本,其余的就按照正常的企业所得税核算方式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方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方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