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2023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北京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 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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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 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第八条 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第九条 采购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的市属国有企业。采购人应当按照国资和企业管理有关规定,集体决策采购需求,科学合理测算并明确采购预算,报市国资部门备案。 采购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

根据北京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需遵守一系列规定。首先,采购需经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确保公平竞争。

其次,采购过程需透明公开,公示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采购合同需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合同履行。此外,采购过程需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腐败行为。最后,采购结果需及时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这些规定旨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并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国企必须招标规定?

国企在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规定,这是因为招标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公共财政的利益,确保采购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同时,招标制度也能够促进市场竞争,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为国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了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

因此,国企必须严格执行招标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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