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办非企业注册流程?
民办非企业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或民间非企业单位,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区服务中心等。以下是民办非企业注册的基本流程:
取得备案证明:在申请注册民办非企业之前,需要先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取得备案证明。
制定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民办非企业的章程。章程需要包括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架构、会员制度等内容,并经理事会或会员大会通过。
准备材料:除章程外,还需要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如申请书、成立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财务报表等。
在民政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注册手续。民政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1.举办单位或申请人将申请登记所需的各种材料报送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初审认为材料齐全的,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3.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填报的登记申请表后,开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受理通知书》,并在60日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举办单位或申请人:
4.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体)登记证书。法律快车提醒,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凭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成立民办非企业需要哪些材料及程序?
(1)成立登记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背景、名称解释、业务范围、申请理由等,并由举办者签名);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验资报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民政部门领取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凭通知书,按照要求进行验资);
(6)拟任负责人(理事会负责人、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7)《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编号:09)(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执行机构负责人,每人一表,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印章);(8)《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民办非企业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事宜及善后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